重要!請踴躍參加閩南語認證考試
張貼日期:2014/4/10 上午 07:39:52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28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30040881號函
及本縣102年度統合視導檢討會議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(閩南語)之師資專業
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本認證考試。
三、教育部103年度統合視導項目中訂定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
府認證合格之現職教師授課節數佔該縣市(含公私立國中小
)本土語言授課總節數之比率須達30%以上。
四、請 貴校務必指派一名現職編制教師報考本認證考試,於1
03學年度起由通過認證之現職編制教師擔任本土語言課程
之師資,本府將辦理本土語言師資研習-閩南語及客家語
認證專班各1場,另行函知各校。
五、旨揭認證訂於103年8月16日舉行考試,自103年4月1日起
可於網路下載簡章,並於103年4月7日起至同年5月16日止
受理網路報名,並提供集體團報服務,請各公私立國民中
小學現職編制教師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
躍報考,並請學校將該訊息公告於校內電子跑馬燈及公告
欄。
六、有關本認證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
部103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://blgj
ts.moe.gov.tw/),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:02-2
3219585,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