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!請踴躍參加閩南語認證考試

張貼日期:2014/4/10 上午 07:39:52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28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30040881號函

及本縣102年度統合視導檢討會議辦理。

二、教育部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(閩南語)之師資專業

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本認證考試。

三、教育部103年度統合視導項目中訂定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

府認證合格之現職教師授課節數佔該縣市(含公私立國中小

)本土語言授課總節數之比率須達30%以上。

四、請 貴校務必指派一名現職編制教師報考本認證考試,於1

03學年度起由通過認證之現職編制教師擔任本土語言課程

之師資,本府將辦理本土語言師資研習-閩南語及客家語

認證專班各1場,另行函知各校。

五、旨揭認證訂於103年8月16日舉行考試,自103年4月1日起

可於網路下載簡章,並於103年4月7日起至同年5月16日止

受理網路報名,並提供集體團報服務,請各公私立國民中

小學現職編制教師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

躍報考,並請學校將該訊息公告於校內電子跑馬燈及公告

欄。

六、有關本認證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

部103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://blgj

ts.moe.gov.tw/),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:02-2

3219585,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