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稅務局「103年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方稅開徵簡訊快速通」活動辦法
張貼日期:2014/3/19 上午 02:28:42
一、 目地:為提昇民眾納稅觀念,有效運用科技宣傳管道,以手機簡訊,提醒納稅義務人依限繳納稅款,以提升稽徵績效。
二、 開徵稅目及繳納期限:
(一) 使用牌照稅4月1日-4月30日(發送簡訊時間:4/24、4/30)。
(二) 房屋稅5月1日-5月31日(發送簡訊時間:5/23、5/30)。
(三) 地價稅11月1日-11月30日(發送簡訊時間:11/21、11/28)。
三、 主辦單位:雲林縣稅務局。
四、 參加對象:使用牌照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稅籍係屬雲林縣民眾為限
(稅籍非本縣將予以排除、參加人數限500名)。
五、 活動時間:103年3月14日至103年4月15日。
六、 活動地點:本局網路線上活動。
七、 參加辦法:
(一)進入本局網站http://www.yltb.gov.tw之「最新訊息『租稅宣導講習快訊』」地方稅開徵簡訊線上活動,點選我要報名「輸入姓名」、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手機號碼」、備註欄『輸入要發送簡訊稅目『代號』【20】-使用牌照稅、【10】-房屋稅、【55】-地價稅、通訊地址』」即可確定送出。
(二)每人以參加一次為限,重複者將予以排除。
八、 宣導內容:本(103)年度使用牌照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開徵宣導。
九、 凡參加本活動之民眾贈送宣導品乙份,本局將以線上活動之通訊地址郵寄方式送達。
十、 本活動個人資料檔案,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保密,並於活動結束後予以刪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