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03年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
張貼日期:2014/1/17 上午 06:41:36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1月10日臺教社(二)字第1030003905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自99年起已將每年5月定為「孝親家庭月」,強調良好的親子關係需靠彼此正向的互動,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,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、重視行孝的美德,倡導「父母慈、子女孝」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。
三、旨揭表揚計畫,選拔方式分推薦、初選及決審3階段辦理,各校請於103年3月25日以前(以郵戳為憑)將推薦資料(附件3、附件4)函送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(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)辦理初審。
四、相關活動訊息可上教育部網站(http://www.edu.tw終身教育司/電子佈告欄)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(http://moe.familyedu.moe.gov.tw)下載。